固定费用仲裁

固定费用仲裁

BDT根据《BDT ECA45仲裁规则》,针对以下争议提供全权管理的固定费用仲裁服务:争议标的为金钱,且原告主张的金额低于100,000新西兰元,同时原诉和反诉中的争议事项不超过三项。固定费用低价值索赔服务可处理的争议事项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固定费用不包括当事方会议、对争议标的物的查验或与争议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在固定费用服务下,BDT就仲裁庭的服务收取以下固定费用:
代码
争议总额
仲裁员的费用
各当事方为支持原诉或反诉而可提交的文件
LVAC5
≤ 5,000 美元
$2,250
合同文件,连同15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10
5,000 美元 ≤ 10,000 美元
$3,250
合同文件,连同15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20
10,000 美元 ≤ 20,000 美元
$4,500
合同文件,连同20页单面A4纸的陈述材料和证据。
LVAC30
20,000 美元 ≤ 30,000 美元
$5,750
合同文件,连同3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40
30,000.00 美元 ≤ 40,000 美元
$7,000
合同文件以及4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50
40,000.00 美元 ≤ 50,000 美元
$8,250
合同文件以及5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60
50,000.00 美元 ≤ 60,000 美元
$9,500
合同文件以及6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80
60,000.00 美元 ≤ 80,000 美元
$10,750
合同文件以及8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LVAC100
80,000.00 美元 ≤ 100,000 美元
$12,750
合同文件以及100页单面A4纸的提交材料和证据。

在各方根据上述收费表的规定,将规定的费用(以可自由支配资金形式)全额支付至BDT的信托账户,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担保之前,BDT不会向各方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