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以下简称“Parkview”)作为承包商,受业主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以下简称“Futuroscop”)委托,在悉尼马斯科特(Mascot)建造一家Travelodge酒店和一座Wilson’s停车场。双方于2015年9月签订了AS 4902-2000标准合同,工程于2016年3月1日开工。 实际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4日。合同中的“工程”一词并未区分这两栋建筑的竣工时间。
工程总监于2017年9月12日为A栋(Travelodge酒店)签发了追溯性的实际竣工证书,但前提是Parkview公司须整改某些事项;并于2017年9月25日基于相同条件,为B栋(停车场)签发了另一份证书。 第一份证书明确声明其不包括B栋。合同中的“工程”并未以可分离的方式进行定义,因此工程总监无法仅针对其中一栋建筑签发实际竣工证书。[1]
根据合同,项目总监被赋予了广泛的角色和权力,包括批准变更和工期延长、向承包商下达指令、批准进度款申请,以及——在本案中尤为关键的是——确认实际竣工和确定违约金。
2017年9月,理事会批准了两栋建筑的临时入住(此后该批准转为最终批准),Futuroscop公司自那时起接管了该场地并开始收取租金。事实证明,鉴于“实际竣工”的定义,这构成了实际竣工的有力证据:[2]
“实质完工”是指在实施和完成在建工程(WUC)的过程中,达到以下状态的阶段:
(a) 工程已完工,仅存在轻微缺陷:
(i) 且不影响该作品在合理范围内用于其既定目的;
……
(d) 承包商已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以便委托人能够从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入住许可;
围绕帕克维尤(Parkview)提供的担保的解除以及未来视(Futuroscop)索赔的违约金,双方产生了争议。帕克维尤于2018年12月11日提起诉讼,[3] ,旨在禁止Futuroscop行使担保权利。2019年3月,Futuroscop提起反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及纠正所称缺陷的费用。在诉讼过程中,Futuroscop向Parkview提交了一份冗长的缺陷清单,共计约382项,[4] 并称这些缺陷导致工程无法实际竣工。
Parkview声称,根据有条件竣工证书,该“工程”已实质性完工。Futuroscop则否认Parkview有权因其施工延误和缺陷而要求其履行第一或第二份银行保函,并扣留了商品及服务税(GST)款项。[5] 在诉讼过程中,Futuroscop“在不影响权利的前提下”解除了第一份银行保函。
法官的裁定
里斯法官裁定,这些“有条件”的证书不具有合同效力,且不能作为整体予以解释。她被要求自行确定实际竣工日期,并据此确定自实际竣工之日起为期12个月的瑕疵责任期。此外,她还被要求裁定该合同是否实质上构成一套规范,从而阻止Futuroscop就明显瑕疵主张普通法下的损害赔偿。
合同条款至关重要。此外,里斯法官裁定,学监违反了其以合理和善意方式行事的职责。法院根据一名合理商人会如何理解条款的含义,对商业合同进行客观解释:[6] 当事人的实际主观意图与此无关。[7] 项目经理既未在2017年9月签发实际竣工证书,此后五年多时间里也未签发。Parkview公司投诉称,项目经理应当履行合同管理职责,而非仅仅转达Futuroscop公司的投诉。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官的认同,法官对Parkview公司提供的证据表示同情。
法院认定,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认证机构可签发“有条件”的证书,否则签发此类证书可能无效。[8] 在本案中,这些证书不具有合同效力。这一认定对Futuroscop有利,但法院随后主动确定了实际竣工日期,这反而对Parkview有利。
法院裁定,该合同规定了一套规则,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规定了在“工程”实际竣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工程的机制。
里斯法官指出,在解释合同时应避免使用技术性语言:[9]
因此,在确定商业合同条款及单方合同通知的含义时,法律通常倾向于采用符合商业常识的解释。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在于,商业解释更有可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此,应按照合理商业人士的理解方式来解释相关词语。……
在项目经理未能确定实际竣工日期的情况下,合同中没有任何条款阻止法院(或仲裁员)介入并确定该日期。事实上,合同本身允许这样做。法院认为,实际竣工日期至关重要(认定该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因为合同条款规定:
- 项目总监可责令帕克维尤在12个月的瑕疵担保期内自行承担费用修复缺陷;若帕克维尤未能履行,则由富图罗斯科普承担修复工作,费用由帕克维尤承担。
- 已修复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再延长12个月
- 在最后一个瑕疵责任期届满后的42天内,应就帕克维尤与富图罗斯科普之间的应付款项出具最终证明书,该证明书将构成双方达成和解并清偿债务的最终证据。
- 明显缺陷(例如本案审理中重点涉及的大部分缺陷)属于在瑕疵责任期内发现的缺陷的例外情形,不能依据普通法主张损害赔偿;相反,此类缺陷仅受合同约束,且适用合同规定的时效期限。
项目负责人并未明确规定单独的瑕疵担保期。
法院下达了判决令,要求根据合同向帕克维尤支付款项,并就某些已证实的缺陷的整改支付一笔小额款项。帕克维尤需支付部分违约金,但具体金额由里斯法官计算确定,未采纳项目经理的计算结果。经过为期六天的听证会,作为实质性胜诉方,帕克维尤应获得绝大多数诉讼费用的补偿。
结论
合同文件和认证文件必须起草得当并切实执行,以避免澳大利亚法院不得不介入并规定实际竣工日期。如果此类争议发生在新西兰,建筑争议仲裁庭完全有能力提供一种经济高效的解决途径,从而避免旷日持久且费用高昂的法院诉讼程序。
参考文献
[1]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 诉 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2023] NSWSC 178 第 [23] 段。
[2]上文第[186]处。
[3]上文第[173]处。
[4]上文第[269]处。
[5]上文第[42]处。
[6]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 诉 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2023] NSWSC 178 第 [190] 段;Electricity Generation Corporation 诉 Woodside Energy Ltd(2014) 251 CLR 640 第 656 页;[2014] HCA 7 第 [35] 段。
[7]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 诉 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2023] NSWSC 178 第 [190] 段;Mount Bruce Mining Pty Ltd 诉 Wright Prospecting Pty Ltd(2015) 256 CLR 104 第 116 页;[2015] HCA 37 第 [50] 段。
[8]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 诉 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2023] NSWSC 178 第 [205] 段;Hutson 案官方受托人 诉 新西兰锑业公司(有限公司)(1890) 10 NZLR 143。
[9] Parkview Constructions Pty Limited 诉 Futuroscop Enterprises Pty Limited[2023] NSWSC 178,第 [208] 段;Mannai Investment Co Ltd 诉 Eagle Star Life Assurance Co Ltd[1997] AC 749,第 77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