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并理解,我须遵守《BDT仲裁-调解规则》第30.2至30.7条的规定。我理解,只要参与或知悉BDT仲裁-调解程序,我即受该规则约束。
我理解,除根据第30.4至30.7条的规定外,我不得披露在Arb-Med程序中获得的任何信息,包括Arb-Med程序本身这一事实。
我理解,我有义务对所有当事人、BDT、仲裁庭以及参与Arb-Med程序的任何其他非当事人承担保密义务,且不履行该义务可能导致法律后果。
我理解,如果我打算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必须通知《规则》第30.5条中列出的所有人员。
Arb-Med 是一项私密且保密的程序。所有非当事方,包括代表、辅助人员和观察员,必须签署《BDT 非当事方保密协议》,此为其根据《BDT Arb-Med 规则》参与任何 BDT 仲裁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