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已约定,[双方之间的所有争议事项/双方之间如本协议所附《附表》所列的争议事项(二选一)]应提交仲裁,并根据建筑纠纷仲裁庭《仲裁规则》(BDT仲裁规则)作出最终裁决。
仲裁员人数为一名。[或当争议金额≥250万新西兰元时,可选定三名]
仲裁中使用的语言为英语。[或选择其他语言]
本合同的准据法为新西兰的实体法。[或选择其他国家]
本仲裁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可根据第5.4条的规定,填写《仲裁申请书》以启动仲裁程序。
为避免疑义,根据本仲裁协议,申请人无需依据《规则》第5.1条送达仲裁通知以启动仲裁程序,也无需依据《规则》第5.4(b)条将该通知作为附件附于仲裁申请书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