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Addinos Pty Ltd(以下简称“Addinos”)与建筑公司OJ Pippin Homes Pty Ltd(以下简称“Pippin”)签订合同,委托其进行包括拆除、土方开挖及建造数栋联排别墅在内的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根据施工合同,Pippin须在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后14天内开始施工。
该项目遭遇了长时间的延误,包括在获取拆除、给排水和建筑施工所需审批方面出现的延误。12个月后,仅完成了拆除工作。与此同时,建筑行业的成本大幅上涨,皮平公司还流失了数名员工。
由于面临产能问题和项目成本上涨的困境,皮平通过电子邮件向阿迪诺斯发送了一封信函,声明将终止联排别墅的建设合同。皮平解释称,这是由于成本上涨所致:皮平……将终止该建设合同……自近12个月前确定项目报价以来,建设成本已大幅上涨……
《皮平》的导演哈斯蒂先生在信件之后又给阿迪诺斯公司的开发经理发了一条短信,写道:“我实在没法接这个项目了,抱歉啊老兄……我们失去了两名最有经验的工头……这些[小型项目]的成本已经高得离谱了……给您带来的不便,我真的非常抱歉。”
Addinos 在回复中确认合同自 Pippin 发函之日起终止,并指控对方存在不当弃约行为:贵方的信函以及贵方对合同和工程的弃置,均构成不当弃约和违约……合同因贵方的信函而终止……
Addinos 委托另一家建筑商完成了工程,并就损失和损害(包括增加的施工成本、因延误产生的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对 Pippin 提起了诉讼。
在抗辩该诉讼时,皮平曾辩称是阿迪诺斯首先违约,因为后者未能及时获得必要的批准,但该主张未获采纳。
法院几乎毫不费力地认定,皮平的解雇构成违约。
法院指出,施工合同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可以以成本增加为由终止合同。因此,法院裁定,皮平的信函和哈斯蒂先生的短信中所列举的终止理由,均不构成合法的终止依据。
法院重申了关于合同弃权的一贯原则——当一方当事人表明不再受合同约束的意图时,即构成合同弃权。皮平的信件和短信表明了他不再受该合同约束的意图,因此皮平已对该合同行使了弃权。
法院驳回了皮平关于“阿迪诺斯因未能获得批准而首先构成违约”的主张。 法院指出,皮平的信函和短信仅提及了皮平自身的问题——建筑成本上升和员工流动率。法院沿用先前的合同弃权认定标准,认定没有证据表明阿迪诺斯曾表现出不再受合同约束的意图,因此阿迪诺斯并未弃权。
新冠疫情、劳动力短缺和供应链问题继续困扰着建筑行业,并推高成本。在这些压力下举步维艰的各方应避免草率决定终止项目或表示不打算完成项目——否则可能会使自己面临代价高昂的违约索赔风险。
请填写表格联系我们的团队,了解我们能为您提供哪些帮助;或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与我们联系:
免费电话:0508 BUILDING
免费电话: 0508 284 534
办公时间:周一至 周五 上午8:30至下午5:00(公共假期除外)